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5-08-19 03: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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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3023 公司简称:威帝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乘用车电子产品和光导注塑件产品业务,进入到乘用车领域和注塑件领域,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线,拓宽了市场空间。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9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张何欢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2日以书面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应巧奖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02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5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1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8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20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5年。公司已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与保荐费用人民币6,500,000.00元(含增值税,下同),实际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人民币193,500,000.00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1,096,606.8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403,393.14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70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33,998,474.58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制定《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8年7月,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与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执行差异。目前,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符合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及有关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活期存款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中介及其他发行费用1,096,606.86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笔费用已转出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和大额存单等保本型安全性高的产品。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 单位: 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募集资金总额200,000,000.00元,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73,514.00元,无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

注5: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对“威帝云总线车联网服务平台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0,000万元调整至6,452.85万元(已投入3,452.85万元,将继续投入3,000万元),并将项目建设完成期延期至2028年8月,剩余募集资金15,171.88万元继续存放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证券代码:603023 证券简称:威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8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哈平西路11号,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何欢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周宝田先生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及实施进度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继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共1项议案,议案表决通过;

2、本次审议的特别决议议案:无;

3、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姚佳隆、翁连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哈尔滨威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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