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95 公司简称:国电电力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17.84亿元,占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母净利润的48.38%。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2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5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现场参会7人,董事唐坚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3)。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同意《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暨撤销监事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2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同意《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六、同意《关于修订〈公司决策事项权责清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七、同意《关于修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八、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同意《关于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26)。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3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
现金分红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规范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制定《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规划制定的考虑因素
公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基础上,健全现金分红回报机制,确保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规划制定的原则
分红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需求。公司应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在符合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情况下,坚持现金分红优先,实施连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回报股东。
三、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
(一)现金分红频次、比例和规模
在保证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其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在符合现金分红条件下,公司将每年中期、年度各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百分之六十,且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不低于0.22元人民币(含税)。若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当年现金分红金额时,公司将从合并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中分配补足。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资本金部分)、并购或购买资产(交易对价部分)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十。
(二)现金分红的决策和执行
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须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其中,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中期分红方案应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未分配利润为基准,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并实施。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派发事项。
公司每三年可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现金分红规划。
(三)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公司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外部经营环境确有必要对现金分红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详细论证并说明原因,充分考虑中小股东意见和独立董事发表明确意见,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后,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现金分红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四、解释及生效
1.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
2.本规划由董事会拟定并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86,597,723.5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预计分红金额1,783,561,908.20元,占2025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38%。
2.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决策程序
2025年8月15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委员会认为:公司加大投资者回报工作力度,2025年继续实施中期利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促进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行为。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现金分红规划,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三、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9日发布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8月26日举行2025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8月26日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8月26日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8月19日至8月2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9月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9月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9月4日
至2025年9月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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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会前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可以不是公司股东。异地股东可用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如以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请于2025年8月29日或该日前送达。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A座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58682100
传真:010-64829902
电子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授权委托书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9月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8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九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5年8月6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并于2025年8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分红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具备合规性与可行性。规划的制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现金分红规划,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情况、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等因素,兼顾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要求,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同意《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等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发展需要,遵循公平、自愿、诚信的原则展开,不存在影响公司资金独立性、安全性的情形,不存在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5-2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暨
撤销监事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8月15日,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八届三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撤销情况
根据2024年7月1日施行的《公司法》(以下简称“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撤销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条款不再适用。
在公司监事会撤销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仍将履行相应职责。公司监事会撤销后,刘学海不再担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刘海淼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吴强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对刘学海、刘海淼、吴强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修订情况
根据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一是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二是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三是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明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法定职权,新增专节规定独立董事。四是完善董事会对外投资权限,新增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决定对外捐赠、境外投资事项。五是明确总经理权限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及决策事项清单界定。六是撤销监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其他修订包括,修改党委章节有关内容;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将“%”、分数改由中文表述;将“或”“或者”统一为“或者”;各章节条款序号以及引用条款序号顺序调整。
此外,根据《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同步对配套《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制度规则暨撤销监事会有关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或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2.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