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创始人
2025-08-19 03: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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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084 公司简称:晶品特装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有关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3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5-026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33号),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并于2022年1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60.9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158,62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67,276,861.41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12月5日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839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差异为公司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262,069.22元、工商银行购买大额存单80,000,000.00元、浦发银行购买大额存单100,000,000.00元、回购股份的证券专用账户余额为144.1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公司已于2022年10月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玲珑路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9日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余额为180,000,000.00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事项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38%,购买的最低价为32.13元/股,最高价为56.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按照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回购,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

2)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90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本次回购。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特种机器人南通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晶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晶品”),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9,000.00万元向南通晶品增资用于实施上述募投项目,其中9,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晶品的注册资本由2.00亿元增加至2.90亿元,公司仍持有南通晶品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南通晶品已于2025年5月27日完成工商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尚未实缴新增注册资本。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总体的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或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半年度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

1)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截至2025年1月23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63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0138%,购买的最低价为32.13元/股,最高价为56.1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66,532,789.27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公司回购股票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按照回购方案公司决定不再继续执行回购,即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2)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1),公司预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含)”。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开始本次回购。

注3:表格中如有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表格中如有数据差异,系四舍五入产生尾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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