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该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8月18日在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西大街甲127号金隅大厦B座1608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艾久超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达452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587,061,6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7737%。公司在任董事6人全部出席,在任监事3人也全部出席,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会议对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累积投票表决。结果显示: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1.01 | 林志忠 | 2,582,250,450 | 99.8140 | 是 |
1.02 | 张毅 | 2,588,267,867 | 100.0466 | 是 |
同时,公告还公布了涉及重大事项时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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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01 | 林志忠 | 30,850,450 | 86.5088 | ||||
1.02 | 张毅 | 36,867,867 | 103.3824 |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的张红、胡平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结论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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