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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子晚报网 8 月 18 日讯(记者 徐兢)8 月 18 日,记者从江苏省工信厅获悉,绿色工厂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2025年度江苏省级绿色工厂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帮助广大企业更好理解把握绿色工厂申报的有关政策、规定及材料要求等事项,现就申报政策进行解答,供企业参考。
来源:视觉中国据介绍,申报对象为在江苏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实际生产的制造型企业;企业须达到《暂行办法》中绿色工厂评价基本要求,且自评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制造型企业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C制造业”门类。发电、采选矿、物流等企业不在申报对象之列。同时,对申报对象的所有制类型不做限制,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等均可申报。
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对照《暂行办法》明确的评价标准和要求开展评价,并编写自评价报告;鼓励企业优先自行组织开展评价工作,如果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自评价并编制报告,须在评价报告封面后的基本信息表中注明。
申报绿色工厂是企业自主行为,鼓励企业自行编制申报绿色工厂的评价报告。企业在自身评价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可自愿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进行评价,编制评价报告。企业应加强第三方机构鉴别,选择影响力大、权威性高、评价经验丰富的第三方机构。
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自评标准是什么?据介绍,依据《暂行办法》规定,已纳入工信部2024年度发布的绿色工厂创建标准清单(相关行业具体标准可在省工信厅官网下载。不在清单范围的行业参照国家标准《绿色工厂评价通则》(GB/T 36132)。
2025年度江苏省绿色工厂申报程序是自愿申报,自评价合格的企业向所在地工信部门提交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各市推荐,设区市工信局对本辖区企业提交的评价报告、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要求的企业,行文向省工信厅推荐,并同时在工信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报送相关材料。评审确认,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各设区市推荐名单开展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经审核符合省级绿色工厂条件的单位,将名单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文公布。
申报单位在8月中旬将评价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当地工信部门,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5年8月29日前行文,并将初审通过单位的评价报告和推荐汇总表上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对符合“绿色工厂行业标准”的行业,编制评价报告应注意哪些方面?企业所属行业有符合“绿色工厂行业标准”中相应行业的,应根据具体行业标准开展评价工作并编制评价报告,不再适用《绿色工厂评价通则》。各项指标按照工厂满足程度在0分到满分中取值评分,其中必选项若为0分按一票否决处理(即不符合绿色工厂申报要求)。比如:企业的产品为印制电路板,就要使用工信部公布的《印制电路板制造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SJ/T 11917-2023)开展自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
对《绿色工厂评价报告(格式)》中“‘零碳’工厂创建方面开展的工作”应如何开展评价?建议围绕江苏省工信厅已发布的《江苏省零碳(近零碳)工厂培育建设工作方案》中“碳减排能力最大化、碳排放抵消多元化、碳管理全面精细化”等维度开展评价,对重要指标进行量化说明,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