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近日,记者从信用中国(浙江)获悉,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案,被诸暨市应急管理局罚款8500元。
违法事实为: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于2024年10月31日由王某变更为闫某,但该企业至检查之日仍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证违反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8,500.00)。
此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股票终止上市暨摘牌的公告,公司于2025年6月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5年6月16日,退市整理期为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5个交易日内,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该公司官网介绍,海越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以能源产业经营投资为主营业务的综合性能源企业,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铜川市国资委。公司主营油品贸易、成品油批发及零售、仓储、碳酸锂业务、物业租赁、创投等业务,旗下拥有北方石油、诸暨海越、海越资管、杭州置业、铜川海越新能源等成员公司,总资产约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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