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开展以来,辽宁省岫岩满族自治县检察院聚焦目标任务,高站位谋划部署,高标准推进落实,以学为基、以查为要、以改为重,推动作风建设与检察履职深度融合,让新风正气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深化学习联动,筑牢作风建设思想根基。我院通过党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带学、个人自学的四学联动,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教育全覆盖。坚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运用“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深学细悟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通体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统一,通过学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坚持真查实改,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我院聚焦“实”字查问题,突出“严”字抓整改,围绕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开会发文等方面,全面深入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深挖根源,剖析原因,建立清单,落实整改,逐项对账销号。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嵌入办案流程、人员管理、财务管理当中,加强工作作风、廉洁纪律等方面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着力健全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合理设置内部把关流程,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做好结合文章,实现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融合互促。我院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岫岩、法治岫岩建设。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三盗”(非法盗采地下水、河砂、矿产资源)和“废弃农药瓶、塑料薄膜、矿产品、尾矿渣乱堆乱放污染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充分释放品牌效应,依法惩治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注重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办好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检察为民实事,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