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公布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向同一家保险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产险”)。
这家总部位于深圳的保险公司,其西宁中心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被罚15万元;而青海分公司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为他人牟取不当利益、未使用备案条款等多项违规行为,被处以58万元罚款,并对3名相关责任人处以合计11.6万元的罚金和警告处分。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这并非个例。早在今年2月,平安产险青海分公司就因存在跨省经营保险业务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青海监管局罚款24万元。
据平安产险官网披露的重大事项信息,仅在2025年内,除了青海分公司外,公司还有陕西、江西、新疆、山西、宁波6家下属机构接到监管处罚,上述公司累计被罚金额高达366万元,涉及财务造假、虚构中介、异地承保等多类违规行为。
数据背后,暴露出这家中国第二大财险公司在追求业务增长过程中所面临的合规管理挑战。
监管频率上升,问责扩展至高管层
据公开资料,除平安产险外,多家中大型财险公司亦收到罚单,但就数量与分布而言,平安产险的违规覆盖面更广,所涉问题更具结构性。
处罚信息显示,青海分公司的违规行为包括“财务数据不真实”“通过保险业务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使用经备案条款”,其中部分违规情形在公司其他分支机构亦曾出现。
例如,宁波分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数据不真实行为被罚49万元、存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行为被罚15万元、存在给予投保人合同以外的利益行为被罚13万元;江西分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事项行为被罚40万元; 陕西、新疆、山西分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的行为,分别被罚48万元、12万元、5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机构也在处罚方式上更为严格。与过去偏向对机构罚款不同,近期的罚单明确提及高管责任。如此次西宁中心支公司被罚同时,时任副总经理孙军亦被处以个人2.5万元罚款并予以警告。青海分公司则有四位部门负责人同时被处以不同金额的罚金,最高者达6.6万元。
根据《保险法》及《行政处罚法》相关条款,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财务处理等方面存在违反真实、公正、依法原则行为的,监管机构可责令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平安产险连续的被罚记录,说明该公司部分业务条线在制度执行上仍存在薄弱环节。
业绩增长下的压力传导与合规风险
公开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第一季度,平安产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851.38亿元,同比增长7.7%。在财产险市场继续保持第二的位置,仅次于中国人保财险。
然而,快速增长的背后,是来自车险综合改革和市场竞争的双重挤压。
自2020年“车险综合改革”落地以来,国内车险市场进入高压治理期。改革明确压缩附加费用空间,要求保险公司下调佣金、费用率,遏制恶性竞争。这一改革显著降低了传统车险业务的利润率,使得财险公司普遍承受盈利压力。
在此背景下,业内普遍出现通过“创新型费用报销”“调整中介结构”等方式进行收入调节或成本转移的做法,其中部分行为已越过监管红线。以“虚列费用”“虚构中介业务套费”为代表的违规方式,本质上是通过不真实财务行为缓解业绩指标压力。
尽管平安产险总部未披露具体考核机制,但根据多家业内人士披露的信息,保险公司在一线分支机构中对保费收入、费用控制及渠道绩效考核较为严格。地方机构为完成季度或年度考核,在流程执行中可能弱化风险控制环节,放大了违规操作发生的概率。
此外,部分地区存在“异地承保”业务行为,可能出于资源协调目的,但已触及监管的属地经营限制。一旦出现大规模风险事件,责任划分及客户保障可能因此模糊,增加系统性声誉风险。
在高增长与强监管的双重环境下,财产险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正取决于治理机制是否有效。“规模越大,风险越复杂”已成为业内共识。
平安产险过去10年在业务规模、科技化程度与品牌影响力上均取得显著进展,但近期连续受罚事件提示市场,其在内控执行力、合规文化建设及风险传导机制方面仍需深化。
未来监管政策仍将维持高压态势。若公司无法在业务拓展中同步强化风险管理能力,其盈利质量与品牌信誉可能持续承压。治理结构的优化与制度落地的强化,将是公司持续增长的关键。
编辑:王金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