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记者 李璟
8月15日,市场监管总局披露了经营者集中审查试点委托三周年成果:3年以来,共委托试点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据了解,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在北京等5地开展委托审查试点,经评估,3年试点工作达到预期目的,于2025年8月1日将试点委托转为正式委托。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下一步,将完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监管制度,努力提升审查质效,以科学监管、有效监管、精准监管维护公平竞争、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深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保驾护航。
协同联动推动试点深入开展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我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间通过合并、股权控制、合同控制等方式形成控制关系的事前审查制度,旨在预防市场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我国反垄断法明确规定了经营者集中事先申报制度,为规范这类经济活动提供了法律支撑。
为加强相关事前监管,充分发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靠近企业、靠近市场的优势,自2022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市场监管总局选取北京、上海、广东、重庆、陕西等5个省级市场监管部门作为试点,审查范围辐射全国重点经济区域,更好地服务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全局。
试点委托工作开展以来,市场监管总局通过修订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数据显示,3年以来,共委托省局审查经营者集中申报1288件,占同期总局收到申报数量的54%,案件交易总金额超过3万亿元,审结1162件,平均受理时间和审结时间分别为16.9天、17.4天,审查效率与总局基本一致,大幅提高企业投资并购效率,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从试点成果来看,央地审查资源深度整合,形成了区域横向协作、局地纵向贯通的审查体系,工作合力逐渐增强。例如上海受委托负责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六省一市部分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审查,3年来审结433件,占全国试点委托案件总量的40%,涉及交易金额6746亿元,处理事前商谈66件。重庆受委托负责涉及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八省市自治区部分经营者集中案件审查工作,3年来共审结207件,涉及交易金额超7727亿元。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前期公告,为巩固落实试点工作成果,保障委托审查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试点委托工作已转为正式委托。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对受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审查工作统一、规范、高效。
加强监管执法维护公平竞争
为完善监管规定,统一审查尺度,《非横向经营者集中审查指引》《经营者集中申报规范》《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工作手册》等规则正在制定中,将进一步强化审查工作统一性和规范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在监管执法方面,3年来,市场监管总局严格依法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对10起附条件案件批准,对15起案件提出竞争关注,有力维护了半导体、港口航运、农业、航空、医药等领域公平竞争,有效预防国计民生领域垄断行为的发生;依法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行为,对38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公开作出行政处罚,同时对37起附条件案件审查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程、严格监督。
值得一提的是,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禁止了1起经营者集中案件,附条件批准了3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多起经营者集中案件引发社会关注。其中,禁止了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案,这是2008年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4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也是首次要求相关方对已实施的集中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法禁止本项集中,责令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限期转让股权、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能够从市场结构和公司架构上彻底根除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对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的掌控,恢复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另外,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了邦吉全球有限公司收购蔚特有限公司股权案、全日空控股株式会社收购日本货物航空株式会社股权案、新思科技公司收购安似科技公司股权案。通过附加相应的限制性条件,消除集中可能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维护相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有效保障下游客户和消费者利益。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深入推进经营者集中分类分级审查,提升经营者集中审查效能,将更多执法资源集中在审查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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