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时节,热浪袭人。在江苏省昆山市某纺织公司崭新的厂区里,设备调试、产线布置井然有序。公司负责人老王和工人们一同穿梭忙碌,老王擦着汗对记者说:“天是热,可心里头踏实,不躁!”
数月前,这片斥资数千万元建成的现代化厂房还笼罩在令人心焦的沉寂之中。关键逆转源于昆山市人民法院创新引入“执行代履行人”机制,以“替代履行”直击被执行人不作为难题,成功打通竣工验收“最后一公里”,让沉睡资产迎来新生曙光。
没有验收的“通行证”,新建的厂房只是堆钢筋水泥
时间回溯到2022年9月。某纺织公司投资的新厂房建设完工,但承包人某建设公司却拒不配合提交验收资料、不参与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也置若罔闻。这直接导致土建、消防等竣工验收备案工作陷入停滞,整个项目卡在了最后一步。
2024年6月5日,手握胜诉判决的纺织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建设公司支付100万元逾期验收赔偿金,并履行配合整改、提交资料及验收备案等义务。
面对法院生效判决和执行通知,建设公司态度消极,以工程款未结清、工程设计有问题等与判决无直接关联的理由搪塞推诿,始终不愿出面解决问题。
“每天睁眼就是损失!租金没了着落,工人工资都快发不出了!”看着空荡荡的厂房,老王满面愁容。
更紧迫的是,因厂房迟迟未通过验收,已签约的招商企业无法按计划入驻,纺织公司不仅面临重大违约风险,更可能蒙受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
几番挑灯夜话,精准识别“可替代性”
面对僵局,如何破局?
昆山法院执行法官袁晓鹏立即带队开展实地勘查,确认厂房主体结构及水电等基础设施已完工。经咨询质监部门,袁晓鹏了解到项目已完全具备启动验收程序的基础条件,细节问题可以在后续验收过程中边验边改。真正的难题在于:被执行人直接“躺平”、拒不配合,如何让胜诉企业“悬空”的权益落地?
执行团队反复查阅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以及《执行工作指导》等,条分缕析被执行人“配合整改、提交报告、提供资料、配合验收及备案”义务的本质,办公室的灯光常常亮到深夜。激烈的讨论随之在法官会议上展开——
“罚款、拘留等强制手段虽有威慑力,但能倒逼建设公司立即配合走完验收流程吗?难呐!”
“法院判决要求的‘配合’,核心就是跑腿、盖章、交材料这些程序性工作,不依赖于特定身份或技能,也没有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原承包人完成,并不具有人身专属性。”
“对!质监部门认的是合规的材料和程序,只要有人能按标准把材料备齐、把流程走对,就可以合法备案!也就是说,第三方完全可以‘等效替代’实现这个目的。”
随着讨论逐步深入,大家的眼神越来越亮。以上特征,均指向了被执行人的“配合”义务具有显著的可替代性!破局的关键找到了。
找准法律依据,探索引入“代履行人”
破局的法律依据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如何选定合适的“代履行人”?经过反复研讨,执行团队创造性借鉴成熟的破产管理人制度,依托执破衔接机制优势,从公开的破产管理人名册中摇号选定专业第三方机构担任“执行代履行人”,承担具体的配合验收义务,确保程序公正、机构中立、操作专业。
2024年12月,再次要求配合并释明法律后果后,建设公司仍无动于衷。昆山法院果断通过摇号确定“代履行人”,并出具决定书,确定由该机构全面负责收集整理缺失的工程技术资料,代表建设公司参与验收会议、签署文件等,直至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有合理必要费用由建设公司承担。法院同步向相关部门发函说明情况,并全程协调、监督代履行过程。
“法律不是儿戏。替代履行的费用依法由被执行人承担,就是要让违法‘不作为’者付出相应代价!”袁晓鹏语气坚定。
多方聚力,梗阻终成通途
肩负重任的第三方“代履行人”迅速就位,成为这场“验收马拉松”的有力破冰者。仔细摸排情况后,“代履行人”锁定推动验收的两大攻坚重心:工程的细节整改以及与质监部门的协调沟通。
针对矛盾点,“代履行人”精准施策:一方面,向纺织公司释明质监部门的整改重点要求,组织专业人士对土建、消防、环保等项目逐一进行现场踏勘,对照清单搞好整改;另一方面,与承办法官共同努力,向质监部门提交被执行人长期拒不配合的证据,争取使用自身印章代替被执行人盖章,实质推进验收流程。
据昆山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雪莲介绍,代履行过程中,法院不仅是统筹全局“总指挥”和“监督者”,更是不遗余力的“协调人”和“办事员”。这种做法在工程验收领域尚未有公开经验参考,法院和质监部门都是“摸着石头过河”。
袁晓鹏夹着厚厚的项目资料与法律文书,带领“代履行人”一次次奔走于质监部门、法院、工程现场之间。遇到法律适用难题时,他立即组织执行团队检索研讨;发现棘手的整改障碍时,便迅速赶赴现场踏勘,联合纺织公司和“代履行人”召开会议商讨解决方案。方案一经敲定,他又第一时间赶往质监部门,阐明法律依据、介绍整改进度、论证替代履行方案可行性……
回想起整个过程,袁晓鹏笑称:“为了解决代履行路上的坎儿,我们真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
通过一次次锲而不舍的奔波、据理力争的协调、专业细致的释明,法院最终赢得了相关行政部门的全力支持配合,质监部门基于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同意“代履行人”确认工程达标后代为提交验收。
2025年6月初,在法院统筹协调、“代履行人”专业操作、行政部门通力协作下,纺织公司新厂区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终于完成,长达近三年的等待画上了圆满句号。
当老王从法官手中接过那份印着鲜红印章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书》时,他的手微微颤抖,眼中闪烁着久违的光彩:“最难的坎儿总算迈过去了,现在我们要开足马力,把耽误的时间抢回来!谢谢法院,谢谢袁法官!”
与此同时,100万元逾期验收赔偿金也已执行到位,招商企业正陆续入驻,厂区里处处跃动着忙碌的身影。“当看到厂区终于‘活’了,所有的压力都值得了。”回访过程中,望着这片焕发活力的厂区,袁晓鹏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执行代履行人’机制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有效破解被执行人‘躺平’拒不履行义务的困局,开辟了一条新路径。”张雪莲总结道,只要勇于担当、敢于创新,在法律框架内积极探索,总能找到为企业纾困解难、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破障清淤的有效路径。
来源:人民法院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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