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珩 张庭铭
情侣酒后拌嘴时一脚把对方踹进河里,结果人没了,这到底算故意杀人还是过失致人死亡?解放日报报道的这个真实案例,来告诉你结果。
故事得从2020年2月说起。上海的奚某白和男友沈某,连着两场酒局喝到上头 —— 先是聚餐时奚某白干了1—2瓶红酒,沈某灌了数瓶啤酒;转场夜宵摊,俩人又接着炫啤酒,直到凌晨2点多还没停。之后沈某非要拉着奚某白去某大桥北侧河边,说是要喝酒祭祀父亲。奚某白催了两次让他回家,沈某偏不听。这姑娘也是上头了,抬脚就往沈某后背踹了一下 —— 就这一下,沈某直接掉进了河里!更离谱的是,奚某白当时居然转身回了车里。几分钟后她再回到河边,发现沈某不见踪影才赶紧报警。结果呢?凌晨5点,民警捞起了沈某的尸体,死因是溺水。
庭审中,法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奚某白因催促沈某离开未果,踢踹沈某入水致其溺亡的行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奚某白供述说 “知道沈某会游泳”“以为他自己能爬上来”“根本没想过他会死”。而且根据相关证人证言,可以证实沈某虽然喝了酒,但结账、开车、买东西都挺利索,精神头还在线,落水点离岸边也近。由此,可以认定奚某白对结果的判断有一定依据,主观方面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再加上俩人平时感情不错,吵架归吵架,真没到要人命的地步。另外,奚某白发现人没了之后,立马打电话、发微信、找朋友帮忙,还报了警,是属于采取了相应措施,但未能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
所以,法院最后认定,这属于 “过于自信的过失”—— 奚某白觉得对方能搞定,结果玩脱了。最终奚某白因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判了5年半。你说这事儿冤不冤?本来是情侣拌嘴,一脚下去毁了俩家庭。这也给所有人提个醒:酒壮怂人胆,冲动是魔鬼,再亲近的人,也别拿生命开玩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