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邯郸发布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25届高校毕业生
临时公益性岗位的招聘
公 告
为全力做好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按照邯郸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临时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峰峰矿区开发30个临时公益性岗位,用于招聘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01
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9月2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02
岗位设置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人;
峰峰矿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6人;
峰峰矿区社会保障中心:8人;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11人。
(注:此次招聘岗位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劳动保障协管员,服务期最长不超过2年,期满后个人自主择业。)
03
招聘对象
2025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其中,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
04
招聘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无违纪违法记录,身体健康;
2.未进行就业登记、无社保记录;
3.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未在企业担任股东、监事、理事、董事等职务;
4.峰峰矿区户籍或长期在峰峰矿区居住。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察的方式确定聘用人员,报名人员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现象,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适合工作需要。
05
相关待遇
在岗期间,岗位补贴按峰峰矿区最低工资标准(1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06
报名须知
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