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17日|为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激活民营企业发展动能,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推出《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紧密对接法律规定及厦门产业特色,护航民营企业行稳致远。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厦门以特区立法深化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改革;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实行统一市场准入;深化各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加大“个转企”力度,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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