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4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陕西省商州监狱,对罪犯陈某某减刑一案开庭审理进行旁听,并与代表委员围绕“减刑、假释实质化审理”进行座谈交流。
庭审中,刑罚执行机关就罪犯入监表现、积分考核情况、教育改造、减刑条件等情况向法庭详细报告,两名管教干警和随机抽取的同监罪犯对报请减刑人员入监表现等情况进行当庭作证。检察人员对服刑人员减刑幅度、减刑间隔期、在监表现核查情况向法庭陈述,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罪犯陈某某分别接受审判人员、出庭检察人员讯问,并发表最后陈述意见。本案当庭宣判,依法对罪犯陈某某减刑五个月。
代表委员们认真旁听了减刑案件庭审全过程,庭后对本案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庭审节奏流畅、法官思路清晰给予高度肯定。座谈会上,本案审判长、商洛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斌向代表委员们介绍了商洛中院全面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的举措和成效,并认真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
“这是我首次零距离旁听减刑案件庭审,法院邀请代表委员旁听监督,这种“阳光下的减刑”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透明的期待,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严肃。”陕西省人大代表朱三民说道。
“减刑实质化审理的方式,既增强了公众对司法的信任,也让减刑结果更具公信力,真正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商洛市政协委员方向表示。(通讯员:李從熇、王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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