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周刊微博
【#亮证女被行拘5日#】#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政拘留#据八桂警察阳光执法网消息,2025年8月5日,广西防城港市公安防城分局公布了关于“亮证女”侯某某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显示: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女,证件号码:**********,1997年06月04日出生,工作单位:**********,户籍地: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江**********,现住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红林**********。现查明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某某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指认照片、抓获经过、视频截图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现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由江山边境派出所将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送至防城港市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期限由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0日。被处罚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防城港市防城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防城港市防城区提起行政诉讼。(视频内容为此前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