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证女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亮证女被行拘依据什么标准#8月5日,广西防城港警方对“亮证逼迫让路女司机”侯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广西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决定对违法行为人侯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亮证女侯某某被行政拘留#2025年7月22日17时45分许,违法行为人侯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桂A6874P的黑色奔驰SUV汽车行驶至防城港市防城区江山镇雄饶饭店对面小路,与对向行驶而来的车牌为桂A502XN的白色长城汽车会车时与对方车辆驾驶员李某某发生争吵,争吵期间侯某某顺手在其驾驶的车辆扶手箱位置拿出一本“行政执法证”并威胁对方驾驶员要“亮证”,随后侯某某向对方出示“行政执法证”。北京日报记者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内容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作者: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