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金融一线消息,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因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被罚款人民币40万元。同时,胡星(时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被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 |
南金监罚决字〔2025〕5号 |
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足额赔付保险金 |
罚款人民币40万元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南充监管分局 |
2 |
胡星(时任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充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