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千龙网)
医保骗保行为性质恶劣,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侵占。形形色色的骗保手段,极大侵蚀了有限的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病人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既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构筑起“利剑高悬、监管常在”的高压态势,还需要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百姓看病钱的黑手。随着法治利剑越磨越快,防范医保骗保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正常运行、百姓医疗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医保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安全性关乎每个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关乎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关乎国家长治久安。最高人民法院8月5日发布人民法院依法严惩医保骗保犯罪典型案例,充分展示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治理医保骗保犯罪的决心和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担当。
医保基金作为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承载着亿万民众的健康保障之责,其安全与合理使用关乎民生福祉与社会稳定。“十四五”期间,全国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左右。2021-2024年,累计有近200亿人次享受就诊医保报销,2024年是2020年的1.6倍。2024年,基本医保基金支出2.98万亿元,患者个人负担同比下降5%左右。医保基金在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保障人民健康,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上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凸显。
国家医保基金作为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属于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可总有不法分子把它当成了所谓的“唐僧肉”,大肆敛财、变相牟利。各类欺诈骗保行为呈现出“利益主体多、涉及范围广、骗保手段隐秘、组织化特征明显”等特点。医保骗保行为性质恶劣,是对公共资源的肆意侵占。形形色色的骗保手段,极大侵蚀了有限的医保基金,对医疗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和病人的合法权益都造成了极大损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既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加大基金监管力度,构筑起“利剑高悬、监管常在”的高压态势,还需要以法治利剑斩断伸向百姓看病钱的黑手。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集中呈现了医疗机构系统性骗保、参保人员骗保、倒卖医保药品犯罪等主要医保骗保方式。此类犯罪并非独立犯罪类型,没有专门的刑法罪名,而是一类犯罪行为的统称,涉及多个罪名。在典型案例中,司法机关将医保骗保刑事案件统一定义为采用欺骗手段,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犯罪案件,既涵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直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诈骗犯罪,也包括非法收购、销售利用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牟利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等。案件审理严格依据医保骗保刑事案件及医疗保障基金的范围,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及其他个人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方式及相关犯罪行为定罪处罚,确保了准确认定犯罪。
山西大同某民营医院骗保案反映出医疗机构系统性骗保的严重性。该医院实际控制人艾某忠召集多名同伙,通过虚增药品进价、药品重复入库等手段大肆虚构住院费用。医院采取虚增临床用药、检查费用、虚报床位、空挂床等多种方式,制作虚假病历并将虚假数据上传医保中心。截至2020年底,该医院虚报金额达970余万元,其中未拨付金额200余万元。人民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艾某忠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对起主要作用的被告人艾某忠等六人依法从严惩处,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起次要作用、具有自首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减轻处罚,既有效惩治医保骗保犯罪,又实现最佳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近年来,非法收购、销售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违法犯罪形势十分严峻,一些犯罪分子组成犯罪团伙,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倒卖医保骗保药品非法牟利,不仅造成医保基金损失,还造成大量药品得不到妥善保管而浪费,部分变质药品再次流入销售环节,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成为治理医保骗保违法犯罪的重要环节。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被告人戴某寿明知系医保骗保购买的药品,多次通过非接触式渠道收购、销售,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并认定情节严重,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医保骗保犯罪的全链条惩治。
随着斩断违法违规医疗机构和不法分子钻空子黑手的法治利剑越磨越快,防范医保骗保违法犯罪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医疗保障基金正常运行、百姓医疗合法权益将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
上一篇:警惕“幼态审美”背后的医美陷阱
下一篇:从生命之道来解读 文化传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