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钱支付再收监管罚单!
中国人民银行河南省分行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快钱支付”)河南分公司因违反特约商户管理规定和清算管理规定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40.80万元。
事实上,这是快钱支付年内收到的第三张罚单。今年6月26日,快钱支付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账户管理规定及商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处以警告,并罚款625万元。今年4月,快钱支付山东分公司再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罚款2万元。
更早的2023年7月,快钱支付海南分公司因资金结算至非同名账户、违规提供“T+0”结算等问题,被罚73万元。2022年1月,快钱支付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客户交易等问题,被处以罚款1004万元,责令限期改正。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底,万达以3.15亿美元的价格收购快钱支付68.7%股份,获得快钱支付的控股权。至2017年,万达实现对快钱支付的全资控股。天眼查显示,快钱支付由两名股东持股,分别是福州网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南宁欣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后,快钱支付的实控人为万达集团的董事长王健林。
7月22日,港股上市公司中国儒意控股有限公司宣布,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儒意星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买方)、上海万达网络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卖方)及快钱金融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目标公司)三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买方有条件同意受让而卖方有条件同意转让目标公司30%股权,交易价格为现金2.4亿元,分三期支付。
据悉,快钱支付于2011年首批获得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牌照。快钱支付最早的资质包括银行卡收单(全国)、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预付卡受理(全国)等六项,但在首次续展时,主动终止了后两项资质。随着支付业务类型的重新划分,快钱支付业务类型变更为“储值账户运营Ⅰ类、支付交易处理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