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大众报业·齐鲁壹点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张洁清
近日,信用江苏网站公布了一批行政处罚名单,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因非法占用201295平方米建设用地,被徐州市铜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退还并罚款8088200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徐铜自然资规罚字﹝2025﹞38号),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自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未经批准,擅自在新区街道驿城村违法占用201295平方米土地建设汪庄车辆段、长兴路站和黄河东路站项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构成违法占用土地。
具体处罚内容为:(1)责令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8088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经纬路西侧、湘江路南侧、长安路东侧和西侧)退还给新区街道驿城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令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120413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经纬路西侧、湘江路南侧、长安路东侧和西侧)退还给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2)对非法占用的80882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处以每平方米壹佰元的罚款,计人民币捌佰零捌万捌仟贰佰元整(计:8088200元)。
信用江苏网站还公布了关于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的另一条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徐铜自然资规罚字﹝2025﹞60号),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于2022年3月至2024年6月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在铜山区铜山街道文沃社区、新区街道驿城村占用林地建设轨道交通6号线配套附属设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非法改变林地用途的事实。处罚内容为:责令2025年10月31日前恢复违法占用4225平方米林地的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处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35337元)1.95倍的罚款,罚款计人民币肆拾伍万捌仟玖佰零柒元壹角伍分(计:458907.15元)。
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来源公司官网)
徐州地铁官网显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开发分公司是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分公司。徐州地铁集团前身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7月,2020年8月改组成集团公司,董事长为檀通淮。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设部门9个,目前下辖分公司3家、二级公司12家、三级公司3家、直接参股公司5家、间接参股公司1家。经过10余年的发展,形成了线路建设、客运服务、站城开发、资源经营和基建类衍生业务等核心业务链,构建“以线路建设及运营为主体,以资源开发经营、建筑施工及信息化系统集成业务为两翼”的“一体两翼”业务布局,拥有设计咨询甲级资质、房建和市政总承包双一级资质,以及消防、机电安装、电子与智能化、建筑装饰等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截至2025年5月,集团公司注册资本金106.625亿元,总资产774.06亿元。
新闻线索联系邮箱:ydzk202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