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8月5日丨粤电力A(000539.SZ)公布,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改善资本结构,保障安全可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1)同意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滨海湾能源公司”)持有的东莞宁洲厂址替代电源项目(简称“宁洲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发行规模不超过38.01亿元,期限不超过30年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类REITs),并由公司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规模不超过100万元,具体实施方案及产品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2)同意公司作为类REITs的运营保障机构为滨海湾能源公司提供不超过43亿元的运营保障支持及履约支持。(3)同意公司与广东粤电领航能源有限公司(暂名)、中国康富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康富租赁”)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后,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不超过9.5亿元。
(4)同意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滨海湾能源公司100%股权,并根据产品需要以增资、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滨海湾能源公司股债结构。(5)同意公司担任类REITs的优先收购权人,对滨海湾能源公司的股权及债权、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有限合伙企业LPA份额享有优先收购权。(6)同意类REITs发行后,滨海湾能源公司可利用自身沉淀的资金向公司发放委托贷款,金额不超过13亿元。(7)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上述事项相关具体工作并根据公司及市场情况调整、确定本项目的具体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产品发行规模和期限、交易结构和融资规模、优先收购行权、处置、退出或终止条款等)及产品发行、管理和终止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