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日报微博
【#缴纳社保不能自愿放弃#】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保费。这一义务具有强制性,旨在构建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劳动者的养老、医疗、工伤等基本权益兜底。
但现实中,“协商放弃社保”的现象仍屡见不鲜。部分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诱导劳动者签订“自愿放弃”的声明;一些劳动者为获取眼前更高的工资,亦可能向用人单位妥协。这种看似“双赢”的做法,实则对双方都暗含风险。一方面,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行为构成违法,最终不仅须补缴社保,还须支付赔偿金,可谓“因小失大”。另一方面,劳动者放弃社保后,一旦遇到工伤、失业等情况,将陷入保障“真空”。(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