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日前,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零售药店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管理的告知书》。根据佛山市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本月起,全市范围内的所有零售药店将严格执行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报告制度。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吁广大市民理解、支持并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此次纳入实名登记管理的药品,主要是用于治疗发热、皮疹、关节痛等症状的药品。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当市民购买上述药品时,需配合药店工作人员,进行扫码实名验证,并如实填报相关个人信息。若市民存在发热、皮疹、关节痛等症状,或近期有被蚊虫叮咬等情况,也请主动告知药店工作人员。
对于不便使用智能手机,或无法自行完成登记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请家属予以协助,或由药店工作人员提供必要帮助完成登记。由于登记过程需要一定时间,可能会导致短暂停留,希望市民能够给予理解与支持。各零售药店也将尽力提高登记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市民的购药等候时间。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调,疫情防控,人人有责。零售药店销售重点管控药品实名登记制度,是筑牢疫情防控屏障的重要环节。各零售药店及相关部门将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对收集的购药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仅用于疫情防控需要。
该部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实行销售重点管控药品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明确,本次重点管控药品包括47种(所有药品包含儿童剂型),包括(复方)感冒灵、小柴胡颗粒、连花清瘟胶囊、(复方)板蓝根、布洛芬、酚麻美敏片、塞来昔布片、洛索洛芬钠片等常见药物。
(邹一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