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法院“主动推送”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获群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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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08: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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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金娟娟)“以前为了开一份裁判文书生效证明,我得来回跑好几趟法院,现在手机上就能看了,真是太方便了!”近日,宜君县居民何先生在收到法院通过电子送达平台推送的离婚案件生效证明后,连连称赞。这一变化得益于宜君县人民法院近期推出的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主动推送”机制,该机制将传统的“当事人申请”模式转变为“法院主动服务”,切实解决了人民群众在诉讼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赢得了广泛好评。

  过去,当事人在办理申请执行、产权过户、婚姻登记等事项时,常常需要向法院申请开具裁判文书生效证明。繁琐的申请流程和漫长的等待周期让群众苦恼。惠女士对此深有体会:“前年我为了继承房产,专门请了假去法院开生效证明,前后跑了三次,花了不少时间,要是早点有这个服务就好了。”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群众因证明滞后而影响了权益的及时实现,甚至因此产生额外的经济负担。

  针对这一痛点,宜君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今年6月初,该院对审判流程进行了深度剖析和优化,创新推出了裁判文书生效证明主动服务机制。如今,民商事案件裁判文书生效后,案件承办人会在5个工作日内主动出具并推送生效证明;二审维持原判的案件,承办人也会在卷宗退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推送。这一服务覆盖了调解书、判决书、确权裁定书、离婚撤诉裁定书、支付令等各类需要出具生效证明的裁判文书。依托电子送达平台,当事人无须到场即可即时获取证明,真正实现了“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

  这一举措的实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王先生是首批受益者之一,他在收到法院主动推送的生效证明后激动地说:“我正急着用这份证明去办理产权过户,没想到法院这么快就发过来了,省去了我不少麻烦!”另一位当事人刘女士也分享了自己的经历:“判决确定我在生效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义务,因为我不知道判决什么时候生效,不知道该什么时间履行义务,正在发愁时,接到宜君县法院的生效证明短信,我及时在期限内主动履行了义务,避免错过履行期限成为被执行人,给我生活造成更大影响。”群众的满意之情溢于言表,这些细节也生动体现了法院便民服务的成效。

  通过标准化流程、智能化手段和精细化服务,宜君县人民法院的这项创新举措不仅避免了当事人往返奔波的辛劳,节省了时间成本,还缩短了证明出具周期,助力当事人及时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这种主动服务的态度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提升了司法效率和便民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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