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创始人
2025-08-05 03: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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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118 证券简称:共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同维”)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近日,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宁同维与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南电路”)签署了《补充协议》,公司为海宁同维业务所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涉及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协议是原担保合同的补充协议,担保金额由原来的1,000万元增加到3,000万元,担保期限延长至2028年6月。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49.41亿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海宁同维提供不超过6.15亿元的担保。担保授权事项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0)。

本次担保事项及金额均在公司已履行审批程序的担保额度以内,无需履行其他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本次担保前,海宁同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5亿元,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6.15亿元。本次担保后,海宁同维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5亿元,2025年度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80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海宁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

鉴于甲、乙双方此前签订了《担保协议》(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担保额度调整,甲、乙、丙各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信守:

1、第三条变更为:

乙方就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度办理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对甲方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涉及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元)】,被担保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合计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叁仟万元整(RMB30,000,000元)】。超出限额部分债权,乙方有权拒绝承担。

2、第八条第一款变更为:

本协议有效期为5年,自协议生效后起算,于2028年6月30日到期,到期前30日如甲、乙双方未协商一致提出书面终止通知,则自动延长1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经签约各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3、甲乙双方同意如因本协议产生争议,本着诚信合作理念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4、如本协议有未尽之处,按照原协议执行,被本协议变更的原协议相关条款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失效。

5、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附件本合同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效力。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根据其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产品的交付、质量、售后等事项提供履约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担保风险可控。该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子公司经营需要而提供的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担保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025年度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人民币49.41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52%。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共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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