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北京日报客户端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刘永升等任免职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决定:
刘永升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陶平生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不再担任贵州省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阳向东任贵州省文物局局长,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黄秋燊任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交通管理局)政治委员(试用期一年);
支启军任贵州大学副校长,不再担任贵州师范大学副校长职务;
陈真波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不再担任贵州警察学院副院长职务;
任洁任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不再担任贵州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唐露萍任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
吕劲松不再担任贵州省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涛不再担任贵州省文物局局长职务;
王泉松不再担任贵州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谭勇、周学华不再担任贵州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
陈维明不再担任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职务;
方涛不再担任贵州省农业农村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副厅长(副局长)职务;
陈勇不再担任贵州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周杰不再担任贵州民族大学副校长职务;
刘治军不再担任兴义民族师范学院副院长职务;
翟理红不再担任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明雪梅不再担任六盘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职务。
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