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在2025年8月4日发布的公告,北京潮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黄玉宝、李华、朱永华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查,北京潮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包括其全资子公司广西威尔森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向关联方桂平市风向标污泥处理有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未对该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这一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2号)第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相关责任人黄玉宝、李华、朱永华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监管措施要求北京潮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引以为戒,重视自省,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六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