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帆)“‘办案+调解’办案模式应提倡。”近日,全国人大代表,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博后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苏少洪到三亚市检察院调研时,对该院创新推行的这一模式给予肯定。
担任全国人大代表以来,苏少洪常受邀参加海南省及三亚市检察机关组织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此次调研中,一起故意伤害案的办理让他对“办案+调解”模式有了直观认识。
该案中,李某某因就医排队与被害人发生争执并致其轻伤二级,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十个月,李某某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三亚市检察院检察官受理案件后发现,该案系琐事引发,矛盾较浅且双方有和解意愿,随即启动“办案+调解”模式:一方面全面审查定罪量刑证据,另一方面反复与双方沟通释法说理,最终促成李某某主动道歉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
事后,李某某特地赠送锦旗,感谢检察官的专业素养与为民情怀。
“一面锦旗,既是对检察官高效履职的认可,更是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苏少洪表示,三亚市检察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和司法为民宗旨,以高标准提升服务效能,让群众在案件办理中既感受到公平正义,也体会到司法温度,这一模式值得推广。
苏少洪寄语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聚焦群众所思所盼,用心办好身边“小案”,打造“家门口的检察院”,提供零距离服务;持续对标群众法治需求,扎实化解矛盾、加大普法力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