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云南省第12号总河长令印发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云南实践,谱写“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水篇章,云南省结合实际,制定了《云南省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2025年7月29日以第12号省总河长令正式印发实施。
一、《实施方案》亮点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际行动响应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伟大号召。
(二)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幸福河湖建设的有关要求。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的意见》和水利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
(三)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实际行动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云南建设、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旅居云南建设等具体要求。《实施方案》中细化明确了省级各部门在幸福河湖建设中的主要工作任务。
(四)充分吸收省外幸福河湖建设经验做法。结合云南省实际,充分融入了江苏、四川、广东、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关于幸福河湖建设的经验做法,合理安排建设目标、重点建设任务和实施计划。
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成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战略定位,以打造“河安湖晏、水清鱼跃、岸绿景美、宜居宜业、人水和谐”的幸福河湖为目标,以六大水系为轴、重点高原湖泊为节点,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长制为抓手,统筹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和岸线保护,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因地制宜打造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幸福河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到2030年,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力争建成170个(段)左右幸福河湖,其中省级幸福河湖70个(段)左右,州(市)级幸福河湖100个(段)左右,幸福河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主要涉及6个方面建设行动,共15项重点任务。
一是实施安澜河湖建设行动,构筑防洪安全通道。包括筑牢江河湖泊水安全屏障、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2项任务。
二是实施健康河湖建设行动,维护河湖生命脉道。包括加快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3项任务。
三是实施清洁河湖建设行动,构建碧水清源净道。包括推进河湖水系连通、推进河湖污染防治、加强乡村河湖管理3项任务。
四是实施绿美河湖建设行动,打造亲水生态绿道。包括加快推进河湖绿道建设、建设城乡居民亲水圈2项任务。
五是实施文化河湖建设行动,建设水韵文脉廊道。包括挖掘河湖文化资源、打造高品质河湖文化圈2项任务。
六是实施富民河湖建设行动,共筑滨水经济富道。包括推动河湖生态价值转化、培育河湖涉水产业发展、推进河湖保护与“旅居+康养”深度融合3项任务。
(三)建设管理机制
包括健全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强化河湖执法监管2方面。
(四)实施安排
包括制定省级拟建清单、组织实施体系、任务分工安排、建设成效评估、实行名录管理5方面。
(五)保障措施
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拓宽投入渠道、注重督导激励、广泛宣传引导4方面。
下一步
省河长办将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州(市)
以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为抓手
对照《实施方案》有关内容
结合工作实际
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
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全力构建人水和谐的河湖生态新格局
谱写好美丽中国的七彩水韵云南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