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随科创板“1+6”新政(含《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重启,旨在拓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企业的融资通道。
招股说明书显示,泰诺麦博拟以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科创板,公司成为重启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后首家受理的企业。
2025年3月,全球首创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抗药物——新替妥®(通用名: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在珠海完成首针注射。
第五套标准重启的首单实践
政策背景与突破
科创板第五套标准专为未盈利科技型企业设计,要求企业预计市值不低于40亿元,核心产品需获国家批准且市场空间大,医药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进入Ⅱ期临床试验。该标准因2023年阶段性收紧后,于2025年6月随科创板“1+6”新政(含《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重启,旨在拓宽生物医药等硬科技企业的融资通道。泰诺麦博的受理是继武汉禾元生物过会后,政策落地的又一关键案例。
行业示范效应
作为新政后首家受理企业,泰诺麦博的成功案例有望为同类未盈利生物药企提供上市路径参考,缓解创新药研发周期长、资金压力大的困境。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珠海泰诺麦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5 年 12 月 17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23 年 6 月 25 日
注册资本:39,146.4262 万元
法定代表人:HUAXIN LIAO
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珠海大道 6366 号 6# 厂房一楼 110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址: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智造大街6C 二楼
控股股东:无
实际控制人:HUAXIN LIAO、郑伟宏
行业分类:医药制造业(C27)
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公司经营的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成立于2015年,是一家面向全球市场、致力于血液制品替代疗法的创新生物制药企业。公司以“创造临床价值”为导向,秉持差异化创新和竞争战略,致力于全人源单抗新药的开发、制造、商业化及全球特异性血液制品的潜在替代,以满足广泛的临床需求,造福病患。其中:公司核心产品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即“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全人源单克隆抗体 TNM002”,商品名:新替妥®,以下简称“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或“TNM002”)于2025 年 2 月在中国获批上市,为全球同类首创(First-in-Class)的重组抗破伤风毒素单克隆抗体药物,被中国CDE 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并纳入优先审评程序(亦为抗感染领域首个被认定为突破性治疗药物的国产创新生物药)、被美国FDA纳入快速通道(Fast Track)资格,在破伤风预防领域具有全球领先的革新性意义。公司另一核心产品“重组抗呼吸道合胞病毒全人源单克隆抗体TNM001”(以下简称“TNM001”)为潜在的全球第三、我国首款适用于健康及高危婴幼儿的预防用长效抗RSV单抗药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TNM001正在进行临床III期试验。
三、发行人符合科创板定位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2024年修正)》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行业领域归类和科创属性符合科创板定位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符合行业领域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创新生物药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行业领域归类属于《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款“生物医药领域,主要包括生物制品、高端化学药、高端医疗设备与器械及相关服务等”,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要求。
(二)公司符合科创属性要求
公司同时满足《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的四项指标,具体如下:
四、发行人技术先进性、模式创新性、研发技术产业化情况
自创立以来,公司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秉持差异化创新和竞争战略,致力于全人源单抗新药的开发、制造、商业化及全球特异性血液制品的潜在替代,以满足广泛的临床需求,造福病患。经过多年的积累,公司已搭建了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通量全人源单克隆抗体研发综合技术平台HitmAb®”、“高效抗体表达 CHO-GS 细胞平台”、“工艺开发平台”和“生物分析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研发团队依托上述一体化技术平台,可实现全人源单抗的高效分离和筛选、无抗生素残留的高效表达工程细胞株的快速构建、抗药抗体(ADA)及抗体滴度水平等关键成药指征的灵敏分析以及产品的规模化生产。公司凭借标准化流程和先进技术解决了药物研发关键难点并将其范式化,不断加强各个药物开发环节的独立自主研究能力和跨环节的高效协作能力,显著缩短公司产品研发周期,有效降低研发风险,使公司具备持续创新能力并成功开发出全球同类首创的创新型生物药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
公司已通过核心技术平台开发出多个抗体药物及候选药物抗体分子,包括全球同类首创的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已获批上市,TNM001(抗呼吸道合胞病毒RSV 单抗)正在进行临床III期试验,2款候选药物TNM009(抗神经生长因子NGF单抗)及TNM005(抗水痘-带状疱疹病毒VZV单抗)已完成临床I期试验,1 款候选药物TNM006(抗人巨细胞病毒HCMV单抗)已获批IND,以及3款候选药物处于临床前阶段。上述产品中斯泰度塔单抗注射液、TNM005为全球同类首创或具有全球同类首创潜力,TNM001及TNM006等2款候选药物具有国产首款潜力。同时,公司正在持续建设生产基地以满足产品开发和商业化需求,目前基地占地面积总计约22,500平方米,已建成用于商业化用途的1个原液车间和1个制剂车间。其中,公司原液车间包括3个1,000升规模的生物反应器,年最大抗体产能可达到约240公斤;制剂车间配套的西林瓶灌装线和包装车间生产线年生产能力最高可达1,800万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建立符合国际GMP规范的生产体系,具备从细胞培养、纯化到制剂生产及包装的全流程产业化能力。随着公司各管线研发进度的不断推进,公司的中试车间及拟新增建设的原液及制剂车间将进一步保证公司后续在研品种的研发样品及商业化规模生产需求。
五、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六、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符合并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款中第(五)项所规定的上市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亿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医药行业企业需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获准开展二期临床试验,其他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七、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经发行人2025年5月27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5年6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发行人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超过6,908.1928万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本次发行新股的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主营业务发展所需的营运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八、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共同实际控制人为HUAXIN LIAO 和郑伟宏。最近两年,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根据2017年1月1日HUAXIN LIAO、郑伟宏及泰诺有限签署的《联合创始人协议》,HUAXIN LIAO应保证在股东会及董事会召开前与郑伟宏充分协商沟通,以确保就股东会及董事会的提案、表决等权利行使中与郑伟宏保持一致;并保证其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与郑伟宏在董事会中的表决等保持一致。如HUAXIN LIAO 与郑伟宏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则HUAXIN LIAO(董事会中应连同HUAXIN LIAO提名董事)应在该事项相关议案表决中投“弃权”票。
2023 年4月19日,HUAXIN LIAO、郑伟宏及泰诺有限签署《联合创始人协议之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修改上述条款,约定HUAXIN LIAO作为公司联合创始人及董事,应保证在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召开前与郑伟宏充分协商沟通,以确保就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提案、表决等权利行使中与郑伟宏保持一致;并保证其提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与郑伟宏在董事会中的表决等保持一致。如HUAXIN LIAO 与郑伟宏不能就某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应当以郑伟宏的意见为准作出一致行动的决定。未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不得擅自将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
综上,2017年1月《联合创始人协议》签署至今,HUAXIN LIAO与郑伟宏就需经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均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提案或者召集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通过,未曾发生未经HUAXIN LIAO与郑伟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任一方擅自将相关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或者进行表决的情形,未曾发生HUAXIN LIAO与郑伟宏双方意见不一致或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亦未曾发生HUAXIN LIAO“弃权”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HUAXIN LIAO直接持有泰诺麦博14.15%股权,并通过控制泰诺管理间接控制泰诺麦博3.11%的股权;郑伟宏直接持有泰诺麦博4.73%股权,并分别通过控制琴创世纪、琴创未来、琴创高新、琴创卓越、琴创超越间接控制泰诺麦博合计11.11%的股权。发行人实际控制人HUAXIN LIAO、郑伟宏合计控制泰诺麦博33.10%的股权。
HUAXIN LIAO,男,1953年9月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美国北卡罗莱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生物化学专业,博士学位。1991 年4月至1994年6月,于美国杜克大学从事分子免疫学博士后研究工作;1994年7月至2016 年6月,历任美国杜克大学医学中心医学系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人类疫苗研究所科研所长(Research Director);2010年7月至2020年4月,曾任北京泰诺迪技术总监、监事;2012年12月至2022年7月,历任暨南大学生命科学技术学院特聘教授、教授;2013年11月至2023年10月,担任广州泰诺迪首席技术官;2015年12月至今,历任发行人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董事长兼首席技术官;2016年7月至今,担任泰诺管理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4月至2023 年7月,担任发行人报告期内子公司新贝灵(香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4月至今,担任泰诺香港董事;2025年4月至今,担任泰诺新加坡董事。
郑伟宏,男,197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1999年4月至2004年4月,历任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制药厂销售经理、地区经理、大区经理;2004 年 5月至 2006 年 11 月,担任北京诚远信康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代表;2006年12月至2020年7月,担任北京冉升圆通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24年12月,担任江苏纵横工贸有限公司监事;2010年12 月至今,曾任斯贝福(北京)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董事;2012年3月至2014年2月,担任北京正大绿洲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9 年 4 月,曾任深圳医宜时代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20年6月,历任北京为凡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2015年11 月至2017年4月,担任北京上工医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担任珠海为凡医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3月至2018 年 3月,担任珀力生物科技(横琴)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0月至2019 年2月,担任北京卓佩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2019年1月至今,担任斯贝福(苏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4月至2019年12月,担任广州明语医药有限公司监事。
发行人股东中的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
1、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基本情况及认定依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东中高瓴辰钧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珠海高瓴为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珠海高瓴、高瓴辰钧的基本情况及认定依据具体如下:
综上,珠海高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