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市监邢处〔2025〕1305062500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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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处罚机关
邢台市南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处罚种类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六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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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信息: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上传处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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