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访网财观
中访网数据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汽福田”)于2025年8月1日第六次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新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专户管理、投向变更程序、超募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强调专款专用原则,禁止变相改变用途或用于非主营业务。
修订后的制度要求,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批准的专户集中管理,超募资金也需纳入专户。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人、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定期披露资金使用情况。若募投项目出现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搁置超一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等情形,需重新论证可行性。
对于超募资金,北汽福田要求至迟于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优先用于在建及新项目、股份回购等。闲置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但需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等条件,且不得质押。
此外,制度细化责任追究机制,对未及时上报信息、违规操作等行为明确处罚措施,并强调控股股东、实控人及高管不得占用募集资金。新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此前版本同时废止。
此次修订旨在强化内控与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权益,符合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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