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近日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作为被执行人,涉案金额达1918万元。
此前,蓝丰生化已披露多起投资者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诉讼事项及进展情况,包括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宋敬杰等163名投资者诉讼索赔案件的终审判决,以及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45名投资者相关案件的民事裁定书和民事判决书。
近日,南京中院向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为宋敬杰等163名投资者,因蓝丰生化未履行判决义务,法院裁定冻结、扣划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918万元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经自查,此次裁定共冻结公司8个银行账户,合计被冻结资金1918万元,但实际冻结资金仅7.74万元。
蓝丰生化主要经营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开展,目前整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未因本次银行账户冻结事项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表示将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判决,向投资者赔付,并尽快解除查封冻结措施,同时依据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向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依法追责。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诉案件相关赔偿金额,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计提相应负债和损益,具体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及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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