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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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27日、2025年2月6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奥翔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5)。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5年7月17日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3.9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披露的《奥翔药业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
截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999,400 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4%,成交的最高价为8.57元/股、最低价为7.52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5,535,8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 2025-034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5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信息。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5年7月29日、7月30日、7月3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股价剔除大盘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