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 证券简称:国茂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4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国忠、徐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沈惠萍、徐玲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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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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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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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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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徐国忠、徐彬及其一致行动人国茂减速机集团有限公司、沈惠萍、徐玲发来的《关于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徐彬、徐国忠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6,526,100股,其中,徐彬减持1,770,000股,徐国忠减持4,756,100股。徐国忠、徐彬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58%减少至65.58%,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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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变动前持股比例与公司于2025年7月16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存在差异,系公司于2025年7月 17日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所致,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5日披露的《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上表中相关比例均以公司完成注销后的最新股本656,632,480股进行计算。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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