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7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的意见》,其中提到,鼓励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机构投保综合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商业保险。规范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价格秩序,相关机构应综合考虑当地消费水平和可持续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建立完善服务协议管理和质量监督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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