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秀梅)7月31日,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城市商业医疗险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到,坚守商业属性,遵循保险规律。城市商业医疗险应当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坚持保险公司自主经营,人民群众自愿投保。各公司要按照商业保险的基本原则和客观规律开展业务,坚持保费收取与保障程度相适配、扩面提质与商业可持续发展相结合,以规范经营和诚信服务促进业务健康发展,不断提升保险消费者满意度。各地保险业协会要发挥自律组织作用,加强健康保险宣传和政策解读,塑造可信赖、能托付、有温度的保险业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