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维权)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超讯(广州)网络设备有限公司近日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截至公告披露日,该案件法院已受理,但尚未开庭审理,超讯通信及子公司在此次诉讼中处于被告地位。
据公告,此次诉讼原告为信唐智创(浙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超讯设备与信唐智创于2024年签订三份业务合同,约定信唐智创向超讯设备提供3,361台服务器,三份合同总价款为17,379.15万元。合同签订后,信唐智创依约发货,但双方在货款支付上产生分歧。超讯设备合计支付8,385.42万元后,信唐智创就剩余未支付的8,993.72万元货款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由于超讯通信为超讯设备单一股东,信唐智创要求超讯通信对超讯设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信唐智创提出的诉讼请求如下:
诉讼请求 | 详情 |
---|---|
1 | 判令超讯设备向信唐智创偿还货款8,993.72万元及应支付的违约金1,737.91万元,合计1.07亿元 |
2 | 判令超讯通信对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货款及违约金承担连带责任 |
3 | 判令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函支出费由超讯设备和超讯通信承担 |
超讯通信表示,本次新增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实际影响将以法院最终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诉讼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点击查看公告原文>>
声明: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本文为AI大模型基于第三方数据库自动发布,任何在本文出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个股、评论、预测、图表、指标、理论、任何形式的表述等)均只作为参考,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受限于第三方数据库质量等问题,我们无法对数据的真实性及完整性进行分辨或核验,因此本文内容可能出现不准确、不完整、误导性的内容或信息,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如有疑问,请联系biz@staff.sin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