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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披露了一起股份回购案件的最新情况。该案件涉及金额1.488亿元回购款及其他费用,目前处于执行阶段,神州高铁为执行申请人。
案件回顾
2023年12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就神州高铁提起的北京华软长青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回购案件,出具《民事判决书》【(2022)京0108民初41755号】,裁决华软长青向北京国润祁连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支付股权回购款148,800,000元,并支付相应违约金。
因华软长青未按时履行给付义务,经神州高铁申请,海淀法院立案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未发现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财产,海淀法院于2024年5月20日裁定执行程序终结,2024年10月8日恢复执行,2025年2月7日再次裁定执行程序终结,随后神州高铁申请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
最新进展
2025年7月30日,神州高铁收到海淀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25)京0108执异799号】。由于海淀法院于2025年7月9日再次恢复案件执行,现案件正在执行过程中,故驳回公司提出的追加江鹏程为被执行人的申请。
影响分析
截至公告披露日,神州高铁就上述投资事项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目前公司未收到法院恢复执行的书面通知文书,将继续采取法律手段推进案件执行。因相关案件仍在执行过程中,对公司经营业绩所产生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影响情况以实际执行结果为准。
神州高铁表示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积极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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