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医药健康资讯)
昨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国家药监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公开资料显示,陈时飞,男,汉族,1962年7月生,浙江天台人,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浙江大学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
陈时飞长期在药监系统工作。自1983起,他进入浙江省医药管理局担任计划处干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此后,陈时飞一直在浙江省医药管理局工作,担任过副局长、党组成员等多个职位;2017年12月,陈时飞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巡视员;2018年1月,晋升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浙江省食安办主任。
2018年9月,陈时飞出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直至2022年8月卸任。
2025年2月26日,陈时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5年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时飞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时飞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退休后违规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靠药监吃药监”,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办理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时飞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陈时飞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