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6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4年12月31日,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公司根据该项规定进行了会计政策变更,并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具体情况说明详见“第八节 财务报告、五、43”。本次调整仅涉及 “营业成本”“销售费用”两项报表项目,不涉及上表数据。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除已披露外,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4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董事长袁微微女士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编制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董事会成员认真审核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6)。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关联董事袁微微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郭旭辉先生回避表决。
现根据业务的实际情况,公司增加向关联人深圳华清同创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50,000万元,向关联人出租房屋预计额度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指引要求,结合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变更等相关情况,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6.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3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7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8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09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1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2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3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4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5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6 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7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19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1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2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3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4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5 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6 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6.01项至第6.08项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中第6.01项、第6.02项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上述第6.09项至第6.26项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及《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等其他相关制度文件。
(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刘文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25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73)。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5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0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19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柳曼玲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66)。
(二)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监会、深交所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定价合理,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7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编制《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501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17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6.86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04,110.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为8,992.92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95,117.5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8月11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3-7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其他金额64.14万元系发行费用预计支付金额大于实际支付金额所致。
[注2]应结余募集资金与实际结余募集资金差异5,000.00万元系暂时补流资金。
[注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3日、2023年5月31日及2024年1月23日分别与华夏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的情况如下: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0853000000453624)。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喜年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000032419201065218)。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107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400627773)。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谢岗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912920029209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5987079)。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766675991635)。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370501001008798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700633470)。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8月3日,公司及子公司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2600630466)。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3010133006837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2024年1月23日,公司及子公司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443066285013008077678)。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上述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中,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权限,故由一级支行或分行与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签署该协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便利性,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意增加公司作为“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实施主体,与全资子公司东莞智微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具体请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14,175.59万元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234.4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3-476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四)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9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已使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公司于2025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报告期内理财收益总金额为64.57万元,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尚未到期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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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5月18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海宁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台交换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予以终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减少对 “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的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并将人民币10,100.00万元募集资金变更使用用途,用于新项目“新一代AI基础设施产业化项目(智微智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5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项目变更情况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9月1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5,000.00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00万元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及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2022年11月22日、2022年12月9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527.07万元向东莞市智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市场变化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谢岗智微智能科技项目”子项目“智微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作出适当调整,调减研发实施费用预算7,000万元至场地建筑工程费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公司于202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对募投项目“智微智能研发、技服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调减“设备购置费用”3,500万元和“营销推广费用”500万元至“场地租赁及装修费用”中,延长建设期至2028年5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调整募集资金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八)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九)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合计21,205.96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3,205.96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大额存单与结构性存款13,000.00万元,临时补流资金5,000.00万元。
特此公告。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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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流动资金超额投入系补充流动资金银行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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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1339 证券简称:智微智能 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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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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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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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协商确定2025年审计费用。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2万元(不含税),其中年度报告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7万元。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诚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商谈最终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该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智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