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作出决定机关 |
1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 | 信金罚决字〔2025〕8号 | 部分项目资本金审查不审慎 | 罚款30万元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2 | 袁封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公司部客户经理) | 信金罚决字〔2025〕9号 | 警告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
3 | 冯东风(时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市分行公司部总经理) | 信金罚决字〔2025〕10号 | 警告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
4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信阳中心支公司 | 信金罚决字〔2025〕13号 |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虚增承保面积 | 警告,罚款22.5万元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5 | 刘成兵(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潢川支公司经理) | 信金罚决字〔2025〕14号 |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费用 | 警告,罚款2万元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6 | 高猛(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新县支公司经理) | 信金罚决字〔2025〕15号 | 未严格审查代理人入职材料中学历证的真实性 | 罚款0.5万元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
7 | 任付超(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淮滨支公司经理) | 信金罚决字〔2025〕16号 | 虚增承保面积 | 警告,罚款2万元 | 信阳金融监管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