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提问:
您好,董秘,8月1日前贵公司会提前向监管部门申请撤销st吗?
董秘回答(ST峡创SZ300300):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完成整改并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后,可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不存在尚未整改完毕的事项,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二个月后及时提出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感谢您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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