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创始人
2025-07-30 01: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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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29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7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绍兴市柯桥区兰亭街道阮港村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柳庆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管周莉女士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撤销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2、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1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蒋广辉、洪坚雨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文件

证券代码:605155 证券简称:西大门 公告编号:2025-030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2日通过专人送达及邮件方式等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柳庆华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柳庆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王月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赵秀芳(主任委员)、谭国春、王月红;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谭国春(主任委员)、赵秀芳、沈华锋;

战略委员会委员:柳庆华(主任委员)、沈兰芬、段亚峰;

提名委员会委员:段亚峰(主任委员)、赵秀芳、柳英。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柳庆华先生为公司经理、沈华锋先生和柳英女士为公司副经理、周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雨亭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柳燕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王月清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

柳庆华先生: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12月创立西大门;2010年9月至2021年1月,兼任浙江新盛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12年9月至今,兼任绍兴市环西贸易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庆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10,173,771股,为公司董事王月红女士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月红女士: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7月至1989年9月,就职于东浦沙发厂;1989年9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东浦建筑公司;1997年12月加入西大门;2012年9月至今,兼任绍兴市环西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兼任绍兴县维纳斯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经理。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月红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368,229股,为公司董事柳庆华先生的配偶。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华锋先生:1978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经济师。1998年12月加入西大门,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华锋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9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柳英女士: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2年3月加入西大门,历任西大门总经理助理、总经办主任。2014年1月至2016年2月,兼任绍兴县维纳斯文体用品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柳英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250,5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沈兰芬女士:1983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工程师。2008年加入西大门,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产品研发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兰芬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9,6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丹萍女士: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1年8月至2013年4月,任上海海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专员,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任上海禄森电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专员。2016年3月至2020年8月,任上海络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事行政主管。2020年11月加入西大门,现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丹萍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秀芳女士:1969年出生,管理学(会计学)硕士,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历任绍兴文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经管学院副院长,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向日葵大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绍兴文理学院商学院教授,绍兴市第九届政协常委,兼任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秀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段亚峰先生:1962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教授。1987年7月至2004年2月任教于西安工程大学(原西北纺织工学院),2004年3月始任教于绍兴文理学院,历任纺织工程研究所所长、纺织服装学院副院长,现任纺织服装学院教授。兼任绍兴市纺织工程学会理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亚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谭国春先生:196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专职律师。1981年9月至1995年3月在绍兴市丝绸印花厂工作,1995年4月至2011年3月在浙江四野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1年4月至今在浙江近山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绍兴市律师协会破产委员会委员,2014年4至今兼任绍兴市律师协会民商事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谭国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具备独立性;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周莉女士:女,1978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2008年至2013年担任浙江紫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会计,2014年至2015年担任绍兴亿旺针织有限公司会计,2015年3月至9月担任浙江优特格尔医疗用品有限公司会计,2015年9月加入公司担任财务主管,2021年9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莉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08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董雨亭女士:女,1994年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4月至2020年11月在浙江华通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工作。2020年11月加入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2023年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雨亭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董雨亭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91,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任职条件。

王月清女士:女,1977年9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级会计师。1999年至2015年担任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2016年至今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柳燕女士:女,1995年11月出生,硕士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2019年担任华夏银行国际业务部经理,2019年至2020年担任新东方小学英语教师,2020加入公司证券部,2023年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柳燕女士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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