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1 证券简称:悍高集团 公告编号:2025-001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5〕814号)同意,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悍高集团”,证券代码为“001221”。本次公开发行的4,001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34,924,646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5年7月3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次发行价格15.43元/股对应的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1.86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5.71倍,且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7月16日(T-3日)发布的“金属制品业(C33)”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27.73倍,但仍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公司和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100544086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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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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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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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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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财务指标计算说明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公司报表负债总额÷公司报表资产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费用÷营业收入;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的有关规定,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报告期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审核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0899号)。公司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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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至本公告披露日之间,公司经营模式、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构成、税收政策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2025年1-3月公司主要财务信息和经营状况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5]21005441051号)。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变动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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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1-3月营业收入为62,612.35万元,同比增长26.75%;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559.27万元,同比增长40.31%;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435.19万元,同比增长46.29%,公司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二)2025年1-6月公司业绩预计情况
经公司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1-6月的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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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示的2024年1-6月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1-6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或审阅。
由上表可知,公司预计2025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8,670.00万元至150,196.00万元,预计同比增长17.04%至26.77%;预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380.00万元至26,339.00万元,预计同比增长18.64%至33.66%;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867.00万元至25,827.00万元,预计同比增长20.80%至36.44%,公司预计业绩保持稳步增长。
上述2025年1-6月业绩情况系公司初步预计数据,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六、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和OEM厂商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包括铁型材、铝型材以及不锈钢等。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及OEM成本合计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77.69%、76.71%和77.49%,直接材料及OEM产品采购价格对公司产品成本的影响较大。铁型材、铝型材以及不锈钢价格受国内外经济形势、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及市场供求变动等因素的影响较大,若未来大宗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波动,且公司不能采取措施将原材料上涨的压力向上游企业或下游企业转移,又或者在原材料价格下跌趋势中未能够做好存货管理,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销商管理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境内线下经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49.81%、58.20%和57.44%,占比较高。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对经销商的管理难度也将加大。报告期各期,公司新增经销商数量分别为80个、66个和89个,退出经销商数量分别为49个、52个和71个。若个别经销商未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进行产品的销售和服务,或经营活动有悖于公司品牌的经营宗旨,将会对公司的市场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公司亦无法保证经销商能够在签订合作协议后完成约定的业绩目标,如果在合作协议到期时,经销商无法按计划完成业绩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线上销售模式风险
公司的线上销售主要通过天猫、京东等第三方电商平台和线上自营的云商平台实现。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商和云商模式合计实现收入33,440.55万元、43,547.06万元和60,641.2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92%、19.92%和21.65%,上述平台已发展成为成熟的开放式电商平台,与平台卖家形成了相互依存、互惠合作的关系。
如果电商平台对平台卖家的店铺注册管理政策、销售政策、结算政策、平台费用率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而公司不能及时应对相关变化并采取有效的调整措施,亦会对公司收入及盈利水平产生负面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电商平台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492.12万元、3,419.08万元和4,050.71万元,占各期电商模式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4.10%、13.65%和12.97%。
报告期内,公司云商业务开展中存在客户注册资料缺失、第三方回款、跨区域收货等不规范情形,目前上述情形已整改完毕,若后续云商业务开展中仍然出现不规范情形,可能使得管理成本增加,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四)品牌、产品设计被仿冒的风险
品牌是消费者购买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产品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凭借优秀的产品设计、稳定的产品质量以及专业的服务能力,公司已在家居五金市场树立起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延伸至户外家具市场。
公司积极采取多种措施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但仍无法及时获取所有侵权信息,如果部分中小企业仿冒销售公司产品,将导致公司品牌形象受到影响,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从而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悍高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