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93,证券简称:*ST金刚)发布公告称,公司及公司临时管理人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共益债债权投资协议》,信达投资拟向公司提供1亿元共益债借款。
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7月28日出具批复,许可公司在预重整期间新增引入额度为1亿元的共益债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用于公司及下属核心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此借款在受理公司重整申请后,将作为共益债务优先清偿。
出借人情况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1日,注册资本468,231.72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其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投资、商业地产管理等。截至公告披露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信达投资100%股权,且公司与中国信达、信达投资不存在关联关系。
协议主要内容
协议要点 | 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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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主体 | 甲方为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乙方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丙方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
先决条件 | 协议已签署生效;放款前不存在导致乙方破产重整失败进入清算程序的情况;乙方及丙方陈述保证真实准确且无违约行为;已取得酒泉中院许可批复 |
借款本金 | 1亿元 |
借款利率及付息安排 | 按协议结算,到期偿还剩余本金及利息 |
借款期限 | 自首笔借款发放日起24个月,若乙方重整计划提前获批,借款自动提前到期,乙方应10日内偿还本息及费用 |
借款用途 | 用于乙方及核心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共益用途,专款专用 |
共益债债权投资合作 | 借款计入许可的共益债务规模,乙方重整计划应含共益债金额及现金清偿安排 |
共益债转换条件 | 若乙方提前还款,甲方可协商将部分借款转为重整投资款或上市公司纾困借款 |
违约责任 |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 |
生效条件 | 各方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等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
对公司的影响
信达投资长期看好公司及业务发展,该笔共益债资金未来可转化为重整投资款或纾困借款。公司也将与信达投资就纾困借款、算力业务融资等开展磋商。新增资金有利于提升产能保障订单交付,提升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和提升重整价值,维护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利益。
风险提示
公司存在诸多不确定性。酒泉中院同意预重整不代表正式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需法院逐级报送最高人民法院审查,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进入重整程序的法律文书。若酒泉中院启动重整,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叠加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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