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财经北京7月29日电 (刘润榕)近年来,机动车车主被误导购买“交通安全统筹险”案例屡见不鲜,交通安全统筹被有关机构或者个人假借包装成商业保险对外销售,引发大量纠纷,损害消费者权益。28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交通安全统筹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相关主体不得将机动车统筹、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
据了解,所谓的“交通安全统筹”,是以交通运输企业为发起主体,以提高运输企业抗风险能力为目的,面向企业自有车辆开展的非经营性行业互助行为。
《通知》对此类业务的边界作出严格界定,从源头补上了“高仿车险”漏洞。任何机构不得面向不特定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企业、个体户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内容。交通运输企业面向自有车辆开展交通安全统筹的,不另外办理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经营范围变更登记,同时开立统筹资金专用账户,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统筹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为严控交通安全统筹业务增量风险,《通知》强调,相关主体不得将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交通安全统筹等宣传为保险,应引导社会公众特别是货车司机、出租汽车司机(含网约车司机,下同)等提高防范意识,有效甄别非法经营与交通安全统筹、商业保险等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通知》指出,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不得与从事机动车统筹、机动车安全互助等业务经营的非金融持牌机构进行任何合作。
在首都经贸大学农村保险研究所副所长李文中看来,《通知》将交通安全统筹严格限定为运输企业内部互助,禁止面向外部车辆开展。同时,要求企业名称、经营范围彻底剔除“统筹”“互助”等误导性表述,从注册源头切断假冒保险的生存土壤。其次,《通知》要求企业开设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并接受部门监督。此举可防止资金挪用,确保事故赔付储备金充足。这样应该能够从源头上遏制冒充车险的不法行为。
此外,《通知》还鼓励保险企业与行业协会、运输企业等深化合作,积极参与营运车辆主动安防、视频监控等事前事中风险防范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工会组织、交通运输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安全行车劳动竞赛等公益性活动,提升道路运输安全发展水平。
29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关于非法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提示,明确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且仅限企业内部互助,对外销售属非法违规行为。
保险业协会强调,交通安全统筹非保险,要强化对非法交通安全统筹的风险认识。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准设立、具有法定资质的保险公司才能经营保险产品。交通安全统筹属于非保险性质的互助行为,部分企业假借交通安全统筹名义开展非法经营具有极大风险。广大车主需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意识,在参保前认真辨别、仔细斟酌、理性选择,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要,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保。
保险业协会还表示,针对不法机构将交通安全统筹包装成商业保险,车主难以分辨保单是否由正规保险公司出具的情况,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支持客户咨询确认保单信息。保险行业还上线运行“金事通”APP,支持车主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幸骊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