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沈阳讯(李红霞 记者王文郁)7月26日,记者从辽宁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日前发布购买“冷”的食品注意事项,提醒消费者尽量到超市、官网等正规场所渠道购买,切勿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的“三无”产品,无法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
据介绍,“冷”的食品通常是指冷藏食品,包括冷却食品和冻结食品。冷却食品是指不需要冻结,但需要把食品的温度降低到接近冻结点并在此温度下保藏的食品。一般在超市的冷藏柜中出售,包装上的“保质条件”一栏往往写着“置于2—6℃”等字样,须存放在冰箱的冷藏室保存。冻结食品则需要在低于冻结点的温度保藏,一般在超市的冰柜里出售,购买后如不马上烹调,需立刻放入冰箱冷冻室中。冷却食品和冻结食品都需要冷链保存和运输,从生产出来到烹饪之前需要全程在低温下保藏。
辽宁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冷”的食品时,对要求低温保存而商家却放在常温下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注意不同类型的冷冻、冷藏食物要避免微生物交叉污染,特别是巴氏奶、酸奶、生鱼片、冰淇淋等食用前通常不再经高温煮沸的冷藏食物更要小心。消费者除了使用购物袋,还可自带冷藏袋和冰袋,冷藏袋有隔热性,内壁有金属反光膜可以反射热辐射。
贮存及食用时注意避免反复融冻,造成口感不佳甚至微生物大量繁殖,储存时间过长会导致营养流失、微生物污染的风险增加,食用后可能引起身体不适。过量食用冷饮、雪糕等冷食会对肠胃造成负担,导致消化不良、腹痛、腹泻等问题,尤其是儿童、老人和体质较弱的人群更应注意适量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