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山西发布
“近3年来,全国发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灾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高达6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 7月29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张华东介绍了社会单位在动火作业现场管控方面需要注意的事项。
各单位以及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
动火作业期间,严格作业现场管控,务必做到“六必须”:
一是必须清理周边可燃物和易燃易爆物质,动火作业区域与其他区域必须进行有效防火分隔;
二是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保障消防用水;
三是必须在现场设置警戒线或者安全标识;
四是必须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五是必须避免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的作业产生交叉;
六是必须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全过程监护。
作业结束后应当进行现场复查,确保无火灾危险后,方可离开。如果一旦发生火灾,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立即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疏散人员。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动火作业社会监督,凡发现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公告、无证动火、未清理可燃易燃物等情形,即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举报”,张华东介绍,对涉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违法违规动火作业的,可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或“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系统”“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进行举报。
整理丨冯玉贤
编辑丨张轶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