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质量报
【热点食品抽检盘点】
本期话题:酒类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6月和7月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显示
酒类不合格项目主要为两类问题
□ 本报记者 刘松瑶
为保障市场在售酒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近年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持续将酒类作为监督抽检的重点之一。今年6月和7月,该局共开展7期涉及酒类的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在6月和7月的历次抽检中,酒类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涉及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比如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食品添加剂问题,比如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信息显示,不合格酒类涉及企业主要分布在该省漳州市、龙岩市、南平市、宁德市等地。目前,该局已要求相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从抽检具体情况来看,在福建省市场监管局6月13日发布的第24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406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批次为酒类,具体为:龙岩市永定区鑫家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标称漳州巴戟天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和溪米酒(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6月27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519批次,检出10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批次为酒类,具体为:福建中润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销售、标称长汀县汀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晓鲜(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7月4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543批次,检出11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批次为酒类,具体为:延平区永乐超市销售、标称福建东平高粱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东平高粱(清香型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7月11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796批次,检出11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批次为酒类,具体为:龙岩沉缸酒业有限公司销售、标称该公司生产的沉缸酒(五年陈)(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月18日,在该局发布的第2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共抽检900批次,检出11批次不合格产品,有1批次为酒类,具体为:福建中润华联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龙岩分公司销售、标称长汀县汀客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晓鲜(糯米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
此外,在该局6月6日发布的第2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7月25日发布的第2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酒类全部合格。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黄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类的品质指标之一,其含量应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酒精度未达到产品标签标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官网)